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要求,近日,市财政局提前下达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77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500万元,省级资金39228万元,为各县(市、区)提前谋划2019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日常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协调资金使用部门,提前做好2019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规划和绩效目标评估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确保资金使用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