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阳县出台《关于乡镇干部和农村中小学教师登记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纪律规定》,通过立规使住房困难干部、职工家庭都能得到相应的住房保障,避免不合理现象发生。
据了解,《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申购、销售方面的管理职责和程序,对在购买、销售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存在的虚报瞒报、弄虚作假、人为设卡、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变相通融、违规收费及插手干预保障性安居工程销售、接受申请人宴请、馈赠、索要和接受申请人财物、故意泄漏传播信息引发矛盾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从严处理,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规定》出台的同时,合阳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力求以此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