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今年我市投入国家财政扶贫资金2205万元,资助4410名农村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圆大学梦”。
据了解,此次贫困大学生资助对象必须是列入全市贫困人口识别系统范围内的贫困人口,即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2013年度被本科以上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资助标准仍为4年累计资助12000元,即新生入学第一年每人资助5000元,第二年资助3000元,第三年和第四年各资助2000元。2013年,不再安排对贫困专科生的资助。2011年、2012年已资助的贫困专科生继续实行续补,直至毕业。
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可持本人申请、所在地(村、社区)证明等资料向各县(市、区)扶贫办提出资助申请,经审查合格、张榜公示、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审批、省扶贫办备案后,由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发给受助学生。市县两级扶贫办、财政局将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并搞好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