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医保患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医保政策,根据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渭医保发【2011】15号)文件精神,华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稽核股于2012年2月22日至2012年3月6日,对华县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进行专项稽核。
此次医疗保险年度专项稽核的范围为县域境内的所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稽核采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地稽核的方式进行。实地稽核重点稽核定点医院的医保住院人数和门诊刷卡情况,检查医保患者有无冒名顶替现象和挂床住院情况,以及医院是否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稽核定点药店是否摆放生活用品、保健品是否刷卡以及药店的药品备药率和刷卡服务方面的问题。在稽核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医院都能严格按照省市医疗保险的文件和政策要求,完善医保病人的住院刷卡和报销手续,将职工医保、基民医保、离退休老干部医保各项分清,仔细核查住院患者的职工医疗证和职工医保卡,不定时核查病历,从源头上杜绝了冒名顶替和挂床住院现象。定点药店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执行政策,将药店的保健品与药品分区摆放,保健品严禁刷卡,备药率也相对达标,刷卡没有误差,服务态度也很好。
此次医疗保险稽核工作明显杜绝了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在医保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漏洞,维护医保患者看病就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