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以前像我这么大年纪的老人,得了病没钱看就硬扛,扛不过去就死了,这次我住了半个月院,花了一万一,报销了九千多,自己才出了一千多,合作医疗真是救了我的命。”近日,记者在富平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访时,遇到了前来送锦旗的77岁老人翟小芹。7月17日,家住东上官管区的翟小芹因胆囊结石住院,伴有冠心病,医生经过会诊,在纠正了心脏问题的前提下,为老人做了胆囊切除手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民政策在富平实施以来,犹如春风雨露,已经渗透到每位参合农民的心田,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富平县正式启动以来,富平县就将这项工作作为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富平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合疗工作的顺利进展。促进和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保证了农民家庭的稳定与和谐。今年,全县共有598263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23%。今年7月份,随着国家加大对配套资金的投入,富平县对住院人次及住院费用情况进行了翔实的基线调查,对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县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乡镇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农民住院在基金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助。截至8月底,已补偿参合患者391685人次,共计补偿资金5311.56万元。全县报销参合住院患者30894人次,报销金额4835.62万元,住院受益率为5.2%,人均报销医药费1565元。今年以来,住院报销补助在1万元以上的共308人,报销补助达3万元以上的共27人,共报销门诊患者360791人次。
参合后不久,小惠西村患者张云芳,突发心肌梗塞,去西安治疗住院共花费医药费100313元,合疗报销补助34107元,极大程度地减轻了就医负担。田莉家中3口人,全靠丈夫蹬三轮车挣钱养家。今年7月9日,田莉突发“脑血管病”被送到富平县第二人民医院,就在全家为住院费发愁时,护士告知总费用近7000元,他们只用缴纳700元就可以。为了有效解决贫困户参合就医问题,他们还积极争取外界支持,同香港“关怀行动”协商,为贫困家庭缴纳参合基金,并对贫困家庭人口就医自付费用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通过几年来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富平县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
为让合疗成为真正“阳光、透明”的“民心工程”,富平县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在确保参合农民最大程度受益和基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制定了《富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管理,坚持钱账分离与报销直通车和报销材料两级审核制度,保证基金安全。健全监督机制,采取组织、制度、行业、社会四监督。继续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对参合农民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举报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同时,虚心接受社会媒体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多方面监督。
富平县还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和技术指导委员会,加强组织机构监督和行业监督,狠抓县合作医疗办公室内部管理,树立服务意识。对住院病人实行基本用药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等制度。严格控制住院人次,严把住院标准关。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入出院判断标准收住参合患者,对随意降低标准收住、该转往上级医院治疗的截留不转、该出院的病人故意延长住院时间等现象,一经查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