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我市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市价格主管部门也将随即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欺诈等行为。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2011年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昨日,市物价局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了城区5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的贯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述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标明的费用。
同时,会议要求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市民”的理念,多一份社会责任,把城市建设得更美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