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县统计局出台“五项规定”和“六条禁令”,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
五项规定是:1、公车使用要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加强对单位驾驶员的经常性教育与管理,督促其按时审验相关证件,及时做好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行驶;3、公休日、节假日车辆一律由局办进行封存,纪检组监督,报县纪委备案。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节假日用车的,需事先向局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局办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4、车辆由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5、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随意放置车辆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造成重特大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不仅要受到党纪法规的处理,同时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单位不得为个别人的违规行为买单。
六条禁令是:1、严禁公车私用;2、严禁公务用车在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门前停放;3、严禁公务用车参与婚丧嫁娶、接送家属子女等非公务活动;4、严禁司机人员超速超载、酒后开车、“带病”驾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5、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禁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6、严禁司机人员擅自将公车转借他人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