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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6 7:38:22 崔 好 |
为了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近期,华县筹集专项资金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此次资助的对象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在乡复原老军人、伤残军人(不含1-6级)、城市低保户。资助对象在各自辖区自行缴纳参合参保金。资助资金由代发金融机构直接转入个人五保、低保、抚恤、伤残金领取存折中。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中的极困户、特困户、农村籍伤残军人参合按照全额资助标准,每人资助65元;农村低保户中的贫困户参合按照半额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5元;城市籍伤残军人参保按照全额资助标准,每人资助150元;城市低保户按照半额资助标准,每人资助45元。 截至目前,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活动已全面结束。为城市低保对象3068户7025人发放参保资金32万元;为五保供养对象797户809人发放参合资金5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6876户15294人发放参合资金68万元。 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活动的有效开展,使该县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与农村医疗合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机衔接,有效的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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