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药品“三统一”工作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去年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12.6亿元。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三统一”工作,我市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相关配套文件,并积极与市考核办协调沟通,将药品“三统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依据“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法监督、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了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确定了13家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2012年10月1日起,全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统一配送。去年以来,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12.6亿元,以药补医情况得到明显改善。目前,药品配送率、配备率、使用率、回款率全部达到省上规定的目标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