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市食药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强化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要突出粽子绿豆糕等节令性食品安全监管,杜绝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回收食品生产粽子绿豆糕等节令性食品的行为。严格落实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杜绝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超保质期和来源不明食品的行为,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结合当地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实际,以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沿线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地为重点区域,以大型商超、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等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商场、小超市、小食品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食品添加剂和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舆情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要依法及时查处。对问题企业和食品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科学消费意识,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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