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合疗办获悉,2013年我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县级、乡级相关定点医院起付线以及补助标准有了新调整提高,市级定点医院仍按原先的相关标准执行。
据了解,此次调整主要包括:一是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收费标准起付线为3000元,补助比例为55%;二级为2000元,补助比例为65%;县级起付线为400—600元,报销比例为75%—85%;一级住院费用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为65%。400元以上者,起付线为150元,补助比例不突破90%。二是门诊报销比例为村级不超过75%,乡级不超过65%。个人允许补助指标设定为不低于人均预算门诊资金的2倍,继续单人设标,户内通用,全家封顶。三是儿童两病等8种大病,按照单病种管理办法,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按照单病种管理办法,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此次调整未涉及市级定点医院仍按此前的报销比例报销,渭南市中心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渭南市妇幼保健院为1000元,其余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市级60%—65%。
据悉,2013年全市参合人数达到了417.89万人,参合率达到了98.75%,比2012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2012年参合人数405.24万人,参合率98.25%,比2011年参合率(97.09%)提高了1.16个百分点。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达到60-65%,县级达到70-85%,乡级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