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程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及时查处干扰破坏投资环境工作的人和事,充分发挥投资环境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保障作用,日前,大荔县对国家工作人员入企执行公务实行双向登记制度。
“双向登记制度”即:除安监、环保和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外,任何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检查、收费,都必须到县纪委监察局办理审查登记手续;国家工作人员入企执行公务(包括领导入企调研)时,必须在《国家工作人员入企执行公务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备案。
同时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入企执行公务必须严格遵守《关于对行政执法部门入企检查加强监督的规定》和《渭南市执法检查“十不准”规定》,对不履行登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照《关于对加重企业负担行为给予党政、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纪委监察局对入企登记情况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年终统一收集汇总,作为评价各部门优化投资环境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