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行政执法“双评双选”活动。通知全文如下:
渭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市行政执法“双评双选”
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把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深入,为我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创造优质的法治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拟在全市开展第二届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单位、先进单位及执法标兵、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1.渭南市行政执法规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拟表彰规范单位20个,先进单位20个。
2.渭南市行政执法标兵、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全市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拟表彰执法标兵30人,先进个人30人。
二、评选条件
(一)渭南市行政执法规范单位、先进单位评选基本条件
1.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群众满意率高;
2.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科学,职能分工明确,岗位责任明晰;
3.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行政执法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用语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规范;
5.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6.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职权明晰、责任明确,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7.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和工作任务,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委托执法,整合执法资源;
8.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合法、内容适当、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9.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纠错率100%;
10.三年内曾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二)渭南市行政执法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公道正派;
2.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3.主办案件无错案、质量高,社会效果好;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
5.取得陕西省行政执法资格,持有《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在行政执法岗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满5年以上;
6.工作实绩突出,近五年内曾被评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先进。
三、评选工作安排
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一)推荐阶段(2012.10—11):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单位按通知要求,下发通知,组织推荐,填写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市法制办;
(二)投票阶段(2012.12.1—10):将推荐出的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华山网由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投票;
(三)公示阶段(2012.12.11—17):将入围的单位和个人在《渭南日报》、市政府网站、华山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察阶段(2012.12.18—31):由市人社局、监察局、法制办对入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考察;
(五)表彰阶段(2013.3):召开表彰大会,由市上领导进行颁奖,邀请多家媒体对先进事迹跟踪报道,编写赠送专刊。
四、推荐要求
(一)渭南市行政执法规范单位、先进单位和渭南市行政执法标兵、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塑造我市形象、加强和规范我市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活动,对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东大门建设具有深远意义。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具有公信力,确保将政治合格、业务精通、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推荐评选出来。
(二)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法制办(联系人:展育民 联系电话: 0913-2109227)。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